返回何复朝夕见(古代篇)-考据或杂谈(骨/虐)  专业绷带弹奏家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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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郗道茂和谢道韫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郗,古音chi。现代人读起来大概会觉得不那么动听,但在古代,“郗”与“絺”同音,有“絺绣”二字,意为贵族衣饰上的精美刺绣,和“锦绣”一样,常用于形容文采,在古人看来,这大概也是个稀少美好的姓吧。中国历史上留存下来最早的婚书,便是王羲之所写的《与郗家论婚书》,王羲之在这封给妻弟的信中写道,“承公贤女,淑质直亮,确懿纯美”,这些堆迭起来的形容词,每一个都写得极美极用心,和他在前文写自己儿子“咄咄逼人”的书体风格差异较大。咄咄逼人,在魏晋也算得上正面词汇,清谈的时候咄咄逼人很有用。搞笑的是,能证明王献之清谈水平的事迹不那么多,反倒是有次他和人谈议,词亏理屈。谢道韫正好在,说她可替小郎解围,替他辩得对方哑口无言。谢道韫估计是看不上哪个男人的,如果她夸谢家男人,大抵是为了骂王家男人。如果她骂谢家男人,那就是真心想骂人。不知她和郗道茂的关系会是如何,但除去家族间的矛盾,她俩感情至少不坏。谢道韫或许直言快语,但郗道茂也有正直信实的佳誉。同时,要知道王献之这人性格有够差劲,郗道茂没理由能忍下王献之这么多年,却不和时常来往的兄嫂谢道韫交好。且二人皆是多思之人,出自有学问传承的大家,应多有话题可聊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惟忆与郗家离婚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《世说新语》将王献之死前剖白自己后悔离婚这桩事,放在德行篇第叁十九。这个位置其实是很值得玩味的,要知道他这件事没什么德行。德行篇第叁十八说的是范宣,提到范宣为人清廉,有人送他百匹绢布他不收,送礼人逐步减半匹数,一直减到一匹,他也不收。直到送礼人和范宣同车,撕下两丈绢给他,并劝说,人总不能让自己的妻子没裤子穿吧。范宣笑而受之。再到第四十篇,说殷仲堪告诫自家子弟,不能因为攀上高枝就失了本心,他自己当了刺史都还吃掉到地上的米。王献之死前这番真情自白,夹在这二者之间,编纂者定是有讽刺意味在的。要知道,宋弘说出糟糠之妻不下堂,拒婚公主的时候,汉光武帝问的正是,“贵易交,富易妻,人情乎?”——“变得富贵之后更换圈子和妻子,不是人之常情吗?”。后世也确有人拿这二者相比,并讽刺王献之富贵风流一生,堪比石崇,死前说自己一生无颜对郗姊,实在伪善。不过,此处还需补充一点,从各方面嘲讽王献之的道德品行,算是后世士人很爱干的事。究其根本原因,是很多人认为他不敬父,一个人如若不孝,那自然全是缺点。这般一等一的大罪也不是空穴来风,毕竟此人可是十五六岁就劝告亲爹——您的字写成这样是不错但应该换换风格了。亲爹是王羲之还讲这个,确实能把一众士大夫气死,不骂不行。十五六岁的王献之,琅琊王氏最优秀的子弟,高迈不羁。这般高傲率真的人,请求王羲之写婚书,替他求娶表姐的时候,应当是真心愿意相守一生的。

王羲之八个子女,都是郗璿所生。他还在世时,书法中也提到过“官奴妇”,“官奴小女”,可知王献之与郗道茂,是在男方十五六岁之时就已成婚,并生有一女。那时想必十分幸福。离婚这件事也不单是皇室施加了压力,谢安必有推手。谢安非常爱点鸳鸯谱,时常看不顺眼了又拆。王家子侄和谢家联谊的他拆了几对,包括自己女儿。王献之迎娶公主后多次升迁,也有谢安举荐助力。谢安对王献之来说亦师亦父,娶不娶新安公主,在皇权和父权的压力下,恐怕实在不是他能左右的。新安公主大概也不会快乐,就算不管这个男人对前妻的想法,他宁愿为后纳的侍妾写诗,在给友人的信中担忧小妾的身体,也不曾给她留下一个字。魏晋名士自然风流,王献之这样的顶级贵公子,自负才气,孤高不群,从他待家中其余姐妹的态度来看,还是个相当会和女性相处的人。王献之这家伙活该,值得被骂。王谢两家也不过鼎盛数十年,此后一切匆匆散去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王献之书帖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王献之和郗道茂的故事,不如陆游唐婉有名,一方面是因为后世文人对王献之为人多有轻蔑,不以为美谈。另一方面,更多的还是因为留下的是书信,而不是天然具有传播性的诗词。能确定是寄给郗道茂的有叁帖,《奉对帖》、《思恋帖》、《姊性缠绵帖》。《奉对帖》是他留下不多的行草,一笔书完成度极高,也最为有名。“虽奉对积年,可以为尽日之欢。常苦不尽触类之畅,方欲与姊极当年之足,以之偕老。岂谓乖别至此,诸怀怅塞实深。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?俯仰悲咽,实无已已,唯当绝气耳。”写得很深情,但懒得翻译,各位随便看看就好。不过看到有些地方错误地把“触类之畅”看成“触额之畅”,想说一下触类是正确的,意思是各种事情,触额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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